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出具涉档证明
四、实施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五、办理条件:档案在我中心管理,因入党、考研、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求职择业、参军入伍等原因,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存档凭证或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2.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流程:1.存档、学历、工龄、身份证明:⑴出示存档凭证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或由经办人说明索要证明的理由。⑵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和有关材料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2.现实表现类证明:⑴出示存档凭证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提交当事人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提供的鉴定证明材料。⑵我中心根据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出具书面证明材料。(3)档案中无记载的,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办事部门先予以受理,提高办事效率。
八、承诺办理时限:现场及时办结,网上1—2个工作日办结。
九、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人事代理服务大厅。
十、联系电话:0371-65957033 65957469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